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工考[2006]16号)、《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培训考核收费问题的通知》(豫人工考文[2006]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07年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为全校正式在编且在职在岗的技术工人。
(二)200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
二、报名条件
(一)2007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符合下列各等级申报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1、申报高级工考核的条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
2、申报中级工考核的条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
3、申报初级工考核的条件:工作年限14年以下并从事本工种工作4年以下;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下。
(二)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人,可适当放宽考核的申报年限条件2年。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10名的工人。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三)对参加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能竞赛决赛获得个人一、二、三等奖的技术工人,其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1、原技术等级为中、初级工的个人一、二等奖获得者,可直接晋升一个技术等级,待达到技师提前申报条件时,免试取得技师资格
2、原技术等级为中、初级工的个人三等奖获得者,可直接晋升一个技术等级。
(四)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从事本工种的时间计算到2007年12月31日。
三、报名、收费
1、申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工人,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考申请表》一式三份,所在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考核合格后,按工种、等级填写《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申报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报考名册》、《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报考名册》(以上表格可在人事处主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并提供本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符合奖励规定条件的,要提供获奖证书、奖状等原件;
2、收费项目为资格审查费、考务费、培训费、考核评审费等四项,收费合计分别为初级工275元/人、中级工320元/人、高级工365元/人。
四、时间安排
各相关单位务必于2007年1月25日下午5点以前将所收材料和报名费报人事处224房间。
联系人:董勇 联系电话:63558805
人事处
2007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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