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工考[2006]15号)、《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培训考核收费问题的通知》(豫人工考文[2006]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07年工人技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对象
(一)本次技师考核设置工种范围见附件1。
(二)技师考核对象为经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证书的在职在岗技术工人。
(三)200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技师考核范围。
二、资格申报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申报技师资格考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
(二)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术、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有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的水平。
(三)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证书并在同工种高级工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四)技工学校或高中(含高职)以上毕业。对具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岁周岁以上)的高级工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五)对于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证书后,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厅(市)级及其以上成果证书的高级工,申报工作年限可提前1年;对在厅(市)级及其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个人一、二、三等奖的高级工,可直接取得技师资格。对已经取得技师资格的一等奖获得者,聘任时优先聘任。
三、报名、收费
1、申报工人技师考核的工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申报审批表》,并提交本人高级工证书及所获奖励证书原件,由所在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业绩考核合格后,按工种、等级填写《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申报名册》(以上表格可在人事处主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并收取资格审查费、考务费、培训费、考核评审费等四项,合计为470元/人,统一报人事处。
四、时间安排
各相关单位务必于2007年1月25日下午5点以前将所收材料和相关费用报人事处224房间。
联系人:董勇 联系电话:63558805
五、要求
填写《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申报审批表》时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进行填写,另外此表一式三份,必须是首末页相连的A3纸两面印,中间夹粘一张A4纸,装订无效。
人事处
2007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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