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07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7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教人[2007]744号)、省教师资格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7〕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07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认定人员的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或拟聘的专任教学人员,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无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均可申请。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报名人员的身份,不在规定范围的人员,不得申请高校教师资格。
根据《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豫教人[2003]27号),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基本条件:①思想品德良好;②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专业一致或相近;③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应通过相应的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④身体健康。(详细条件,见《条例》第二章)。其中,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只需符合①、②、④款即可。
根据有关规定,在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欲申请晋升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教授、副教授、讲师等)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因此望广大专任教师高度重视,积极参加认定。
二、组织要求
鉴于本年度申请教师资格报名、教育理论考试报名同步进行,情况较为复杂,因此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和时间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对各类申报人员,要区别情况,认真对待,及时提醒本单位人员按时参加考试、体检、测试等。
三、具体时间、程序
(一)报名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报名对象
(1)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和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关于师范类人员的认定
本科阶段是否是师范教育类专业,通常有以下几种材料可以证明:
①指明师范院校毕业,学历证书上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教育”;
②师范院校毕业,学籍表(成绩册)上明确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材教法”、“教育实习”,且均为必修或考试的;
③省大分办所发派遣证上,明确显示是师范性质毕业生的;
④本人毕业时和高校签订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上,明确显示是师范性质毕业生的;
⑤其他能证明本人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材料。
4、报送要求:
(1)填写所有报名对象人员花名册(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须提交Excel制作的电子版信息)。
(2)第三类报名对象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及电子版信息(使用Excel 5.0版电子表格制作,含工作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四项信息);②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按报考人员姓名拼音字母顺序排列);③报考人员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将照片上半部分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上述材料请报送至人事处专技科,地址在行政楼508房间,电子版信息材料请发送至hnndrsc@163.com,联系人化青报,咨询电话63558011。
5、报名费用:
(1)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需交纳考试费40元,由各单位统一收齐,于报名时交人事处508房间。
(2)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后,需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交纳测试费260元,由各单位收齐在上报认定材料时一并上交。
(3)对于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不收取教育理论考试费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
(二)教育理论考试安排
1、11月20日至22日,学校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23日发放至各单位。
2、考试时间:11月24日上午。
3、考试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有关信息。
4、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及合格证发放。
考试成绩于12月5日公布,申请人员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网址:http://www.hnjszg.gov.cn。学校于12月8日至10日,统一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为申请人员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三)体检工作
1、体检地点:所有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体检,详细地址是郑州市康复前街3号。具体问题可咨询体检中心管霞老师,联系电话66902514,13603998610。
2、体检时间:驻郑各高校体检具体时间安排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另行通知,请大家留意“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和我校人事处网站信息。
体检表样式请登陆“河南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时,请个人务必在体检表上注明“河南农业大学”或“农大”字样,作为标记以免与其他院校混淆。
(四)认定材料受理
1、教育理论考试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正式受理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由各高校统一提交。
(1)个人材料包括: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⑧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派课单等)及一份复印件。
上述表格请登陆“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模块进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打印。
个人材料分两套整理:
(1)第一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将《品德表》、《体检表》夹在《申请表》中间)。
(2)第二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及各类复印件。
①复印件规格: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缩印;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②材料排放顺序:《品德表》→《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证明复印件→《河南省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合格证》复印件→高等学校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
③装订要求:《品德表》、《体检表》及各种复印件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夹在《申请表》中间(不须使用曲别针)。
(2)各单位在整理材料应当做到分类、有序排放,收集的证书请逐人装袋,每人一袋,进行编号,并书写单位和姓名。
2、院部及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格式见附件1)。
(2)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信息数据盘(使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录入系统”录入并生成上报数据,系统请直接登陆“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安装)。
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批录入。录入时应在“认定信息”模块下的“修学教育学、心理学情况”栏目内分类注明情况:其中“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其他特许条款”。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录入信息,否则将严重影响后续工作。
3、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做到种类齐全,整理规范。凡正式提交的材料中,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一律退回,不得再补充材料。
4、材料受理时间:12月3日至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认定结论公布
申请者本人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论。证书由学校统一领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院部将上述日程安排通知本单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以便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的申办。我校教师在申请过程中若有疑问,可登陆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www.hnjszg.gov.cn”,或拨打省教师资格中心的电话“65682690,65831868”进行咨询(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8号省实验幼儿园后院唐嘉快捷酒店一楼东头)。
今年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因特殊原因,时间紧、任务重,并且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广大申请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高校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牢记服务宗旨,根据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今年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附件:1.河南省2007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2.河南省2007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
人事处
200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