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院,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教育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06]36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每个单位最多可以推荐1人。
二、推荐对象:
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我校在编在岗教师、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三、推荐条件
(一)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 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三) "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中符合推荐条件的,要优先推荐。
(四)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具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科技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4、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绩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5、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推荐要求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按条件推荐。要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防止暗箱操作,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推荐人选要经同行专家评议。
五、报送时间和材料
各单位务必于2006年6月14日中午12时之前将人选及有关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上报材料包括:1、以单位名义的正式报告1份;2、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对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个以内,加盖单位公章;3、《专家情况登记表》1份,可从省人事厅网站
www.hnrs.gov.cn
上"人才资源开发"栏中的"下载中心"下载。
人事处
200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