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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及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5年度"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简称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根据《关于申报2005年度"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HANCET)的通知》(教科外[2005]80号)、《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外[2005]7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HANCET)支持高等学校教授、博士、留学归国人员和其他学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重点是青年学术带头人)开展教学改革,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和工程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问题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进行创新研究。
2、申报领域:数理、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信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人文社会科学类另文通知)
3、申请人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拟申请自然科学领域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者,年龄控制在40周岁以下),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且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正在承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项目和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者不得申报。
二、资助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三、具体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填写《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简称《申请书》)。相关文件、表格请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2、在编写《申请书》前,应认真阅读《"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各单位务必于4月15日下午6时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人事处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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