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教科外[2005]28号)文件要求,2005年度我省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开展合作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简称地方合作项目)现开始申报。请各单位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5年度地方合作项目的实施方案"中的申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优秀教师、科研人员、教育管理人员进行申报。申报人员的有关材料于2005年3月1日下午6点以前报人事处,以便学校组织推荐,过期不候。
附件1:
关于2005年地方合作项目的实施方案
附件2:
地方合作项目重点资助学科专业
人事处
200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