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05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200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教人[2005]350号)、省教师资格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05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认定人员的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无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均可申请。不再规定范围的人员,不得申请高校教师资格。
根据《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豫教人[2003]27号),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①思想品德良好;②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专业一致或相近;③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应通过相应的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④身体健康。(详细条件,见《条例》第二章)。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只需符合①、②、④款即可。
二、组织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晋升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教授、副教授、讲师及高级实验师、实验师)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鉴于本年度申请教师资格报名、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报名、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培训报名同时进行,情况较去年复杂,因此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和时间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提醒本单位教师按时参加考试、体检、测试等。
三、申请教师资格报名
1、报名时间:2005年7月4日至11日。
2、报名办法:以院部为单位,将本单位申请人员花名册(格式见附件1,同时须提交Excel制作的电子表格)报学校人事处508室,同时领购表格及资料。
四、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报名
1、报考时间:2005年7月4日至11日。
2、考试时间:2005年9月17日上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报名办法:以院部为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电子报表(格式见附件2,同时须提交Excel制作的电子表格)报学校人事处508室。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B5复印纸复印);
(2)报考人员个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排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3)报名费:50元/人。
五、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培训报名
1、报名时间:2005年7月4日至11日。
2、培训时间:2005年7、8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报名办法:以院部为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电子报表(格式参见附件3,同时须提交Excel制作的电子表格)报学校人事处508室。报名采取自愿原则,培训费160元/人,材料费39元/套。
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须通过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成绩合格)
体检时间:2005年9月25日至3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认定材料受理阶段
1、时间:2005年10月10日至20日,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
时 间:2005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
九、认定结论公布
时 间:2005年11月11日至15日。
十、证书发放
时 间:2005年11月16日至30日。
请各院部将上述日程安排通知本单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包括05年新进教学人员),以便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的申办。我校教师在申请过程中若有疑问,可登陆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www.hnjszg.gov.cn”。或拨打省教师资格中心的电话“65682690,65831868”进行咨询(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8号省实验幼儿园后院)。
附件:1、河南省2005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Excel)
人 事 处
200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