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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为切实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豫人专技[2004]58号]精神,现将我校2004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不占指标。本地区、本部门推荐人选中年龄在45岁以下的,必须先从"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中推荐。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3)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具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科技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5)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绩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7)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长期工作在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9)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名,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10)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二、 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推荐人请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从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中下载)1份,务必于2004年12月7日下午6时前报人事处,逾期不候。
人事处
200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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