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在站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须知
1、出站须由博士后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合作导师和所在流动站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交校博管办。
2、提交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一式2份由校博管办组织专家进行评阅审核,评阅后根据专家意见决定是否组织进行出站考核。
3、参加流动站组织的出站考核(出站考核应提供研究报告一式6份、工作总结一式2份,《出站考核表》一式2份)。
4、登陆中国博士后网页(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的“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以“办事者”身份,使用原进站时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办公系统,点击“博士后出站申请”
菜单,打开“预览”,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
5、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一式5份,《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表》(出流动站)一式2份。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人员,同时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一式2份。自主择业人员,同时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一式2份。本部分材料请同时附电子文本(Email:hnndrsc@163.com)。
6、收集下列材料交校博管办:
①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的研究报告一式5份(国家博管办、国家图书馆、校档案室、校图书管、校博管办各1份)及电子版。研究报告请使用用 A4 纸打印后胶装,不得使用铁钉或塑料制品装订,封面纸张用120克白色哑光纸。研究报告要附原创声明和授权声明(样式附后)。
②博士后期间发表的论文、专利、获奖成果、荣誉证书复印件,并提交原件以备审核。
③办理证书的小二寸标准像照片2张及在站期间工作照片、答辩照片、出站报告幻灯片。
④交验博士学位证和博士毕业证书原件。
⑤住房钥匙(房内所配物品需清点验收,请提前结清水、电、暖等费用)。
7、将科研记录本、经费审批本等交合作导师存留。
8、定向博士后出站后应回原单位工作,如果出站后去其他单位工作,须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相关证明。非定向博士后出具接收单位接收函,或由接收单位在《工作期满登记表》上签署接受意见。
9、如果涉及配偶、子女户口迁移的问题,需提供博士后本人身份证、结婚证、配偶户口卡、独生子女等证书复印件或领养子女法律证明材料;
10、校博管办出具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等,博士后留下本人永久通讯地址及材料转寄地址,办理其他材料转寄手续。
11、需迁移户口人员:①凭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签发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出站后分配单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②持《准予迁入证明》至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③凭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签发的《落户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到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