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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基建处 The Construction Department of He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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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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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材料采购共分三种情况:甲方供应材料(简称“甲供材料”)、甲方选定乙方采购材料(简称“甲选乙供材 料”)、乙方负责采购材料(简称“乙供材料”)。 (一)甲供材料:由业主与材料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材料。 (二)甲选乙购材料:在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有关暂定价材料,业主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指定材料供应商(或指 定供应商范围)、指定价格(或不定价),但由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材料。甲选乙供材料的范围由 业主另行提供。 (三)乙供材料:由施工单位选择材料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的材料。施工单位所购材料的质量或所选供应商需由监 理单位和业主认可。 二、材料认质认价程序 (一)甲供材料由基建处根据设计图纸,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经过初审,推荐3家以上报学校研究批准,确定考察对 象。 (二)甲选乙供材料及乙供材料由承包方按图纸设计将符合要求的材料具体品牌、产地等相关内容推荐3家以上单位报 监理;然后由监理对承包方上报内容进行整理汇总,上报初审考察对象(若干),经学校研究批准,确定考察对象。 (三)由纪委、审计、基建、监理、施工共同组成考察组按有关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确定厂家和价格后形 成书面意见(考察组人员签字),报学校研究决定后,下发正式认定通知。 三、合同及采购供货要求 (一)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材料数量与技术要求必须满足设计图纸(或业主)的要求,业主对招标文件 中规定范围内的材料使用数量不予调整。 (二)施工单位对甲选乙供材料及乙供材料的质量、供货时间、数量承担所签订合同中全部责任,因业主选定供应商 的时间滞后导致供货时间滞后的情况除外。 (三)施工单位必须根据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材料使用计划,上报甲供材料、甲选乙供材料使用计划,上报的材料使用 时间,必须留出合理的业主选择供应商时间及供货周期。 (四)甲供材料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五)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所签合同,在签订三日后报业主备案(一份)。 四、材料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甲供材料业主与供应商单独结算,若材料属于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则业主将该材料款从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 (二)甲选乙供材料:材料价款,原则上由施工单位与供应商单独结算。业主与施工单位的结算,在招标文件中有参 考价的,据实调整(即材料最终定价与参考价的差额,业主按“多退少补”原则执行);无参考价的,业主及监理认 质认价,价款据实调整;在甲选乙供材料范围之外的材料,业主、监理认质不认价(结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执 行)。上述情况外的特殊材料采购,根据情况业主与施工单位另行协商处理。 (三)乙供材料: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单独结算。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材料采购合同及时付款,不允许拖欠材料供应商价款。若施工单位违约,业主将采用代扣 方式支付(从当期或下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拖欠材料供应商的价款,并由业主支付给供应商),由代扣产生的有关管 理及过程费用(如管理费、税金等)由施工单位承担;如供应商违约,施工单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五、违约责任界定:施工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若出现违约现象,由监理协调并界定责任人,并将责任界定情况 报建设单位,监理及业主根据有关程序协调处理。 六、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若发生异议,以致合同签订有困难时,由监理及业主协调处理。 本办法由河南农业大学基建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0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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